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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報【特派員許昌平╱上海報導】

從即將實施的《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》,台商關切上海市未來希望發展的產業及重點引資的的區域。參與制訂法律的上海市台辦副調研員傅泉勝特別指出了金融、總部、自貿區及科研中心等四大領域,是上海重點鎖定領域,《規定》將出台政策支持。

傅泉勝指出,新頒布的《規定》加強了對台灣企業的服務,特別是金融服務這一塊,台灣企業在上海有一萬多家,以中小企業居多,中小企業沒有擔保品,很難從上海的金融機構獲得貸款,因此在法令中特別明定支援金融機構台灣企業提供授信,及支援股權、證券等直接融資的管道。

另外,在青年創業資金的支持方面,傅泉勝指出,雖然上海成立了很多青年創業基金,但是台灣人是無法申請的,因此在《規定》特別明定「本市設立的青年創業類基金,可以為台灣青年在本市創業提供諮詢服務、專案評估和資金支持」,他強調,這條文其實相當管用,上海很多區都有逾十幾億人民幣的創業基金,未來就可畫一塊出來,提供台灣青年創業使用。

而從《規定》中也可以看出上海未來產業發展趨勢,像第11條就明定,支持台灣同胞投資設立金融機構、金融專業服務機構、融資性擔保機構、小額貸款公司。台灣投資的金融機構分支機構,改制成法人金融機構後註冊或者遷入上海市的,以及在上海新註冊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總部,可以給予相關政策扶持。

第12條則是鼓勵台企在上海設立地區總部的。第13條則是鼓勵台企參與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,設立研發中心。另外,第14條則是鼓勵台企投資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。

對很多台企比較在意的徵用、徵收方面,傅泉勝指出,《規定》明定,對台企的徵收,應有相應的補償。補償相當於該投資在徵收決定前一刻的價值,包括從徵收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合理利率計算的利息,並可以依法兌換外匯,匯回台灣或者匯往境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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